肝癌的治愈不是遥不可及,但达到哪些标准才算是“治愈”呢?下面就为大家列举4个可以参考的判断标准,我们一起朝着这些方向前进。
一、化验结果显示正常
一般来说,在治疗肝癌的过程中需要化验身体的各种指标,包括血常规、尿常规、甲状腺、肝肾功能、凝血六项等。如果这些血液化验数据正常,则意味着血液系统处于健康状态。
如果各项检测结果都正常,并且指标能够长期保持在正常范围内的话,则也可以初步认为癌症已经被稳定控制了。
如果肿瘤标志物、癌胚抗原以及自身免疫疾病等检查合格,则患者的免疫系统表现正常;多年来如果也没有发生明显的病变,则就能初步认为已经达到临床痊愈。
不过癌症类型众多,治愈的标准也要根据癌症类型进行选定。治疗中如果完全检测不到癌细胞存在的话,也可以认为癌症被治愈。
一般来说,癌症患者在痊愈之后,内脏的功能正常,而且各项指标如血脂和血糖在长期内也不会出现异常。

二、影像学检查稳定或正常
B超、X线摄片、CT、磁共振、PET-CT、ECT等检查是捕获肿瘤蛛丝马迹的“火眼金睛”。
影像学检查正常或没有发现新的病灶,以及过去发现的结节稳定、没有增多或变大,可视为正常。
三、体检没有相关症状及表现
恶性肿瘤的复发率是非常高的,肝癌也是如此,主要是因为身体中的癌细胞很难被完全清除。下面这些症状和表现的出现,可能是肿瘤复发的征兆。
1. 出血
出血是肿瘤患者常见的症状之一。肿瘤体坏死往往会引起局部小量出血,但若肿瘤体侵蚀周围的血管,则会造成严重的大出血。
常见的表现有呕血、黑便、阴道流血、尿血、流鼻涕、痰中带血等。
2. 体重下降
体重下降是癌症常见的体征之一。患者通过治疗后,体重应保持平稳。
如果在较长时间内又出现原因不明的体重下降,就应检查有无肿瘤复发的可能。
3. 淋巴结肿大
患者通过治疗后,应关注自身各部位的淋巴结是否肿大,可经常自查淋巴系统,防患于未然,如颈下三角区(颈部、下颌、锁骨窝)、腋窝、腹股沟等部位。
这些淋巴区域是肿瘤转移的重要途径,一旦发现肿大,应立即就医。
4. 疼痛
另外,瘤体直接浸润神经组织,或较大的瘤体压迫了体内管腔,都可引起组织坏死和产生炎症,出现疼痛征象。
5. 发热
肿瘤患者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发热现象,这在临床上称为“癌瘤热”。肿瘤组织坏死、瘤体侵入腹腔神经丛、肿瘤代谢物进入血流、肿瘤脑转移等,均可引发。
如果患者没有出现以上明显的复发迹象,那就意味着身体在恢复过程中,癌症的趋向和风险都在减小、癌症复发的可能性降低,则生命和健康的稳定程度在逐步上升。

四、五年内不再复发
在治疗癌症方面,还有另一种情况:通过长期的治疗,虽然肿瘤病灶依然存在,癌细胞也仍然存在于身体中,但是肿瘤没有进一步发展,处于停滞状态,并且这种情况可以长期维持,一直到患者因其他原因离世,这也是癌症治愈的标准之一。
只是,这个时间怎么考察呢?如果一定要用当前的治疗效果去判断癌症是否治愈,比如“病灶消失”“机体不再存在癌细胞”“癌症生物学指标已经处于正常状态”,不一定是可靠的判断方法。
为了解决这个问题,医学上引入了“五年生存率”的概念。这个概念的大致意思是:癌症经过治疗,五年之内没有复发或没有转移,且患者健康状态稳定。
因为长期随访观察发现,当患者的癌症在五年之内不复发的话,大部分就不会再出现癌症的转移。
换句话说,就是将“暂时没有病变”或“长期没有病变”换一个审核办法,用5年无复发来判断是否治愈。

写在最后:根除不一定是最佳解法
合适的治疗能让患者获益,提高生存时间和质量,但过度治疗却有可能令患者乃至患者家庭都损失惨重。
对于治癌,根除不一定是最佳解决方法。有时候,与癌共存也是很好的状态。
对于一些肿瘤中晚期患者,或是身体不耐受、体质虚弱、没办法接受治疗的患者来说,带瘤生存不失为一种好的选择。
“带瘤生存”不是说不接受治疗、放任肿瘤生长,而是指患者在接受全身有效的抗肿瘤治疗后,常见的出血、癌痛、咳嗽等癌性症状缓解,局部病灶进一步缩小,病情长期稳定并趋于好转。
换言之,在主治医生的综合评估下,不适合常规治疗的患者如果一味追求“无瘤生存”,最终可能会导致“过度治疗”而适得其反。
肝癌患者和家属尽量不要“以癌症为中心”,不需要过分强调清除癌细胞和消杀肿瘤,而应该真正照顾到患者自身的感受。
癌症治疗并非一蹴而就,我们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。对待肝癌也要保持理性的态度:既不偏听偏信乱投医,也不灰心放弃治疗。
以上为科普答疑内容。肝癌患者在治疗结束后的居家护理期间,应按医生的安排定期复查与随访:血液方面关注血常规与肿瘤标志物,影像方面依靠影像学检查观察病灶与结节的变化;一旦出现淋巴结肿大、体重下降、疼痛、发热等异常表现,应及时到医院就诊,由医生判断是否需要调整方案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